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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有哪些潜在风险?

2024-12-28 来源:玄塔游戏
第1种观点: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二、回迁房能否买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1、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2、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三、购买回迁房的手续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手续如下:①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②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③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④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⑤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四、回迁房屋买卖时需要注意法律风险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因此应注意以下事项:1、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2、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3、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4、查明该房是属于危改回迁,还是属于商品房回迁。5、如果该回迁房所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在和卖房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付款条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在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房屋价款。6、要买方要注意让卖方将户口迁走,否则,买方的户口迁不进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卖方需要具备不动产权证。如果说卖方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的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买房也可以在房产局进行相关的过户操作。但是如果卖方没有房产证,那么在二手交易的时候买房是不能在房产局做过户的,买家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3种观点: 回迁房买卖的风险:购买回迁房最大的一个风险就是办理不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够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因为有一些回迁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没有或者不齐全。一、政府回迁房可以换购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未取得产权证书,仅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回迁房,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所以,不能进行买卖。因此,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如果购房者和业主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二、回迁房过户要什么手续如果要办理回迁房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向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在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之后,在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办理回迁房过户手续时需要的证件包括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坐落平面图以及公证委托书。三、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在那里1、商品房是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得的商品房。回迁房是拆迁部门与被拆迁部门签订的协议。2、商品房的买卖价格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写明,一般价格会高于回迁房的价格。回迁房具有优惠政策,价格会实惠。3、商品房有不动产权证书。回迁房没有完整的产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2.过户费用较高;3.存在一房多卖风险以及违约风险;4.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回迁房,无不动产权证,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是不能够在当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即使买了房也可能得不到不动产权证。同时,付款有风险,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卖方需要具备不动产权证。如果说卖方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的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买房也可以在房产局进行相关的过户操作。但是如果卖方没有房产证,那么在二手交易的时候买房是不能在房产局做过户的,买家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2.过户费用较高;3.存在一房多卖风险以及违约风险;4.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回迁房,无不动产权证,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是不能够在当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即使买了房也可能得不到不动产权证。同时,付款有风险,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卖方需要具备不动产权证。如果说卖方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的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买房也可以在房产局进行相关的过户操作。但是如果卖方没有房产证,那么在二手交易的时候买房是不能在房产局做过户的,买家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2.过户费用较高;3.存在一房多卖风险以及违约风险;4.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回迁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前提条件是卖方需要具备不动产权证。如果说卖方有房产证,就可以正常的进行二手房的买卖,买房也可以在房产局进行相关的过户操作。但是如果卖方没有房产证,那么在二手交易的时候买房是不能在房产局做过户的,买家没有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回迁房,无不动产权证,若卖方只有回迁协议,并无不动产权证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是不能够在当地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也就是说购房者即使买了房也可能得不到不动产权证。同时,付款有风险,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剩余的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这种情况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能够真正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第六款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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